关于做好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初、中级统一在10月22日(星期日)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日期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2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之前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至5月31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和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4〕第1054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4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0月16 日9:00至10月22 日14:3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六、考试用书及培训 2 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考生可统一到各省辖市统计局订购统计专业考试用书(各省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见“河南统计网”统计职称栏—关于征订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的通知)。考试培训工作由各省辖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考生预订教材时可一并联系培训事宜。 七、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是第一年实行资格后审,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统计局
2017年4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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